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省民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经馆长会议研究,特制定《云南民族博物馆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若干规定》,自2013年1月5起执行。
一是严格公务接待。 严格执行省委和省民委的相关规定,来我馆考察调研的接待,不安排超标住房,不安排超标准宴请,统一安排工作餐,不上烟酒,严格限定陪餐人员。
二是严格公车管理。 严格执行我省关于加强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和我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禁公车私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一律封存。
三是严守廉政纪律。 严禁节假日用公款相互宴请、相互送礼;严禁收受红包、有价证券;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
四是严格各种福利发放。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格规范走访慰问活动,除统一安排的走访慰问按标准发放慰问金外,不得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进行拜访慰问活动。